行役戍備:河西漢塞吏卒的戍屯生活(出版書)_TXT下載_現代 趙寵亮_最新章節無彈窗

時間:2024-12-11 00:50 /科幻小説 / 編輯:沈落
完結小説《行役戍備:河西漢塞吏卒的戍屯生活(出版書)》是趙寵亮最新寫的一本異術超能、老師、娛樂明星類型的小説,故事中的主角是戍卒,居延,屯戍,情節引人入勝,非常推薦。主要講的是:(18)〼第四部 其十二人養 〼 凡見作一十二人得慈其九百□□ (EPS4T2.75) 於豪亮最早注意到簡(1...

行役戍備:河西漢塞吏卒的戍屯生活(出版書)

作品字數:約26.2萬字

更新時間:2024-12-11 18:39

作品歸屬:男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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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行役戍備:河西漢塞吏卒的戍屯生活(出版書)》精彩章節

(18)〼第四部 其十二人養 〼

凡見作一十二人得慈其九百□□ (EPS4T2.75)

於豪亮最早注意到簡(15 )中的“慈其”,他據音韻訓詁認為“慈其疑即茈纂”,即蕨菜○197。李天虹同意此觀點,並認為它“屬於食用菜類”○198。王子今據《酉陽雜俎》卷一六《毛篇》“馬”條“瓜州飼馬以薲草,沙州以茨其,涼州以敦突渾,蜀以稗草。以蘿蔔飼馬,馬肥。安北飼馬以沙蓬針”的記載,提出不同看法。他認為:“所説‘沙州以茨其’,‘茨其’正是‘慈其’無疑。可見河西漢簡所見‘慈其’並不‘屬於食用菜類’,其實也是飼草。”○199然而有學者仍堅持於、李意見,對王子今的看法提出否定意見,理由有二:①漢簡中的馬料均稱為“茭”;②文獻中未見“慈”、“茨”通假例。所以《酉陽雜俎》中的“茨其”不是“慈其”,“茨其”應是指茅草的莖○200。

我們認為,就目資料而言,尚無法判定“慈其”為蔬菜品種。首先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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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197於豪亮:《居延漢簡釋叢》,《於豪亮學術文存》,第176頁。

○198 李天虹:《居延漢簡簿籍分類研究》,第135頁。

○199王子今:《漢代河西的“茭”——漢代植被史考察札記》,《甘肅社會科學》2004年第5期,第100頁;王子今:《秦漢時期生環境研究》,北京大學出版社,2007年,第282頁。

○200安忠義、瓊森斌:《河西漢簡中的蔬菜考釋》,第33頁。

據相關簡文,戍卒砍伐慈其似是集中人璃谨行,簡(18)顯示慈其的數量巨大。 這與伐茭的情形很相近。其次,慈其的用途,沒有材料證明是作為蔬菜來供人食用。簡(15)中的“十一月辛巳”,其距伐慈其的時間當不遠。農曆十一月份,在西北邊地似不會有大量供人食用的蕨菜。其次,簡(16)有“慈其索”的文字,這可有用慈其所編制的繩索、縛慈其的繩索兩種解釋。聯繫“■枲索五丈”(63.16)的簡文,則者的可能似更大些。最,“慈”為從之部,“茨”為從脂部○201,故兩者可通假。《酉陽雜俎》“茨其”很可能即“慈其”。綜上,慈其應為飼草,而非作為蔬菜的“茨其”(蕨菜)。

現在可以明確為吏卒食用的蔬菜只有葱、韭、蕪菁、大薺(薺菜)、葵五種。《急就篇》曰:“葵韭葱䪥蓼蘇姜,蕪荑鹽豉醯酢醬,芸蒜薺芥茱萸,老菁蘘荷冬藏……園菜果蓏助米糧。”○202看來邊地戍所吏卒的蔬菜種類未能超出內地人們的常蔬菜消費品種,而且要少於內地蔬菜的品種。

2.蔬菜來源途徑

邊塞吏卒的蔬菜又是來自哪裏呢?據簡文可知,蔬菜的來源有戍所園中自產和購買兩種。園中生產的,如簡(5)、(6)、(9)所示。其中簡(5)還顯示了園中各種蔬菜的種植面積:韭3畦、葵7畦、葱2畦,共12畦蔬菜。可知園中蔬菜是分畦種植。而葵的面積最大,較葱、韭面積之和還多2畦,《黃帝內經•靈樞》○203、《急就篇》均將其列為蔬菜的首位。葵的地位,在邊地戍所的菜園裏又得到了現。

簡(9)還説到“園不得”的情況。在一般情況下,園中種植蔬菜的的供應當不成問題。園中蔬菜分畦種植,平時有專人管理,行鋤地鬆土、擇韭等工作。其種植方法,推測“應和關中地區或黃河中上游旱農的種植方法相似” ○204。關於畦之面積,有學者據《齊民要術》“畦兩步、廣一步”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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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201 郭錫良:《漢字古音手冊》,北京大學出版社,1986年,第59頁。

○202管振邦譯註,宙浩審校:《顏注急就篇譯釋》,第113~119頁。

○203《靈樞五味》:“五菜:葵甘,韭酸,藿鹹,薤苦,葱辛。”南京中醫學院中醫系:《黃帝內經靈樞譯釋》,第34)頁。

○204徐元邦:《居延簡反映的蔬菜及其相關問題》,第488頁。

記載,認為如果漢代與魏“畦”相同,則“居延每畦菜的面積為2.196平方米” 。那麼簡中反映園中菜的面積並不大○205。實際上,“畦”只是土地分塊種植,其大小不一定都一致。從簡(3)“四人擇韮”的記錄來看,戍卒四人來承擔“擇韮”的工作,可以想見韭菜的種植面積似不會太小。

關於蔬菜購買的文字遺存,見於簡(1)、(2) 。其中簡(1)的葱用於社祭,其每束為4錢;簡(2)似為出錢購買物品的記錄,蕪菁、韭即為所購買的蔬菜。兩種蔬菜均以束為單位,其中蕪菁每束2.5錢,韭每束3錢。

居延漢簡中尚可見“菜錢”的文字:

第四燧□之菜錢二百一十六又錢七十凡二百八十六

第一燧萬年菜錢二百一十六

□□□百□錢 (159.4)

此簡似戍所給戍吏發放生活伙食補貼的記錄。第一燧、第四燧均獲得了216 錢菜錢,第四燧又有錢70錢。若依照簡(1)、(2 )的菜價,216錢分別可購買54束葱、86束蕪菁、72束韭。但由於此材料僅見,尚不清楚這是多久的伙食補貼,也不知是經常的還是偶爾的。聯繫戍所吏卒食消費也很少,“錢”是經常的支出項目似不能成立○206。這可以作為我們理解“菜錢”質時的參考。

從簡(5) “張掾”、簡(8 )某官吏和簡(9)“卒宗取韭十六束,其三束

為中舍、二束掾舍、十一束卒史”來看,蔬菜消費人羣應為屯戍機構中較高級別 的官吏。漢簡中的“園”也主要存在於部(候官),這與候官有眾多較高級別官吏是分不幵的。作為戍所最低官吏的燧,是否能經常食用蔬菜,尚需存疑。至於戍卒,其境況可以想象,因為就目資料而言,尚未見到戍卒消費蔬菜的記錄。

就目的材料來看,邊地戍所吏卒食用的蔬菜種類有葵、葱、韭、蕪菁和薺

菜五種。漢簡中的“戎介(芥)”,可能是來自西北地區、與內地的“薺“雖

相近但又不同的一種蔬菜。但戎芥是食用種子作為調味品,還是兼食用葉子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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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205徐元邦:《居延簡反映的蔬菜及其相關問題》,第483頁

○206趙寵亮:《西北漢簡所見邊地戍所的食消費》,(韓國)《亞洲研究》第九輯,2010年,第95~96頁。

為蔬菜,則尚待研究。在戍所吏卒食物中出現的姜只是調味品,而非蔬菜,所以不能將姜列入吏卒食用的蔬菜品類中。關於苜蓿,未見任何有關其為吏卒食用蔬菜品種的資料。漢代邊地戍所似僅是將其作為牲畜的飼料。“慈其”不是蔬菜,也不是“茈綦”(蕨菜),它只是一種飼草,其很可能即《酉陽雜俎》所載的作為飼草的“茨其”。

邊塞吏卒食用的蔬菜有戍所園中自產和購買兩種途徑。在候官有園,種植 有蔬菜,園中蔬菜有戍卒來行田間管理。但蔬菜的消費羣似主要是戍所官吏其是較高秩級的官吏。戍卒的食用蔬菜狀況囿於資料,不是很清楚。就現有資料而言,尚未見到戍卒食用蔬菜的記錄。

(六)

作為邊塞屯戍吏卒生活的重要方面,吏卒的飲食情況早已為學界所注意。 舉凡糧食發放○207、鹽的給○208,甚至蔬菜狀況○209、酒的消費○210,都有學術成果面 世。但關於戍所吏卒的食消費,學界的關注似乎不是很多。故這裏試圖就西北漢簡中所見吏卒的食消費作一探討。

1. 食消費記錄

西北漢簡可見食消費的記錄,如居延漢簡:

(1)〼□□酒二□直六十廿□ (45.2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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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207相關論著很多,可參見楊聯陞:《漢代丁中、廩給、米粟、大小石之制》,第19頁;〔〕森鹿三著,金立新譯:《論居延出土的卒家屬廩名籍》,第100~112頁;徐揚傑:《居延漢簡廩名籍所記糧的標準和質》,第66~71頁。

○208陳直:《西漢屯戍研究》,《兩漢經濟史料論叢》,第63頁;謝桂華:《居延漢簡的斷簡綴和冊書復原》,第238~264頁;盧瑞琴:《漢代河西地區的食鹽問題》,第86~93頁。關於“醬”“豉”消費,可參見王子今:《漢代人飲食生活中的“鹽菜”“醬”“豉”消費》,第34~39頁;收入其《秦漢社會史論考》,第281~295頁。

○209徐元邦:《居延漢簡中所見之蔬菜》,第114~118頁;徐元邦:《居延簡反映的蔬菜及其相關 問題》,第482~490頁;安忠義、瓊森斌:《河西漢簡中的蔬菜考釋》,第29~33頁。

○210王子今:《試論居延“酒”“麴”簡:漢代河西社會生活的一個側面》,《簡帛研究》第三輯,第 438447頁;篇名改為《試論居延“酒”“麴”簡——漢代西北社會生活的一個側面》,收入其《秦漢社會史論考》,第296~308頁。

(2) 未得〼 (EPT51•704)

(3) 〼飯孰直九百六十 (EPT52•212)

(4) 廿斤直谷三石 次時尚見□□ 部候

麥少石七鬥 遠秦恭負石五斗趙□□五〼 (EPT65•9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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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役戍備:河西漢塞吏卒的戍屯生活(出版書)

行役戍備:河西漢塞吏卒的戍屯生活(出版書)

作者:趙寵亮 類型:科幻小説 完結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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